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组织广大师生参加“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
一、参赛精神
“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院内比赛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初评,从学生组和教师组中分别评选出5个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初赛。参加全省初赛的作品,均可获院内评奖。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推荐高质量作品参加院内比赛。
二、大赛主题
赓续文脉,典耀中华
三、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均可参赛,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各教学单位至少推选2组学生和1组教师参赛。
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跨组参赛。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至少2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 200 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6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修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原文作者、参赛组别,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指导教师及所在地等信息。视频文字须使用规范汉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诵读须使用普通话,在以诵读为主的基础上,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展现地域、民族语言文化的作品。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团队人数不超过20人。
诵读作品的参赛者仅限诵读人员,伴奏、摄像等人员均不作为参赛者。每位参赛者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诵读作品各1件。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为参赛者提供专业指导。多件作品获得一等奖的同一指导老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五、参赛时间
请于6月15日前将所在单位作品汇总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KS320办公室,于6月29日前将“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作品报至教务处KS320办公室。
六、其他相关赛事
“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 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不统一组织初赛,参赛者可通过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https://jdsxj.eduyun.cn) 查看赛事通知及相关信息,报名参赛,上传作品,下载证书。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附件1: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初赛作品汇总表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1
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初赛作品汇总表
组别 | 序号 | 作品名称 | 参赛者姓名 | 参赛者单位 | 联系电话 | 指导教师 | 指导老师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