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打造“农商书系”特色教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0版)》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教材建设和学术著作出版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参见《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0版)》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的有关规定。
2.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主编应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且主讲本课程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参编人员原则上以院聘教师为主,在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研究,具有主讲本课程三年以上教学经历。
3.已获学院立项资助但教材或专著尚未出版的教师不得申报。
4.如果之前获得立项资助但是无法完成教材或专著出版的教师,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5.申报人每年每次只能申请出版一部教材或专著,多卷本教材或著作按一部计算。
6.聚焦学院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及通识课程的“农商书系”教材优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主编(或著作人)以申请人身份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或《学术著作出版申请书》,连同拟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稿/教材编写大纲(或书稿的前言、目录、出版合同等),以及同行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至少两人)对申报的教材(或书稿)进行审核并提出的推荐意见书等,一并提交所在教学单位。
2.所在教学单位审查:各教学单位依据教材选用原则对所提交的拟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稿/教材编写大纲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把关,并出具一份编写人员和拟出版教材的政治审查意见(党总支书记签字),将政治审查意见、确认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和教材/著作申报相关原始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专家组个人审读:教务处初审后,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读;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并出具审读意见。
5.会议评审:组织召开立项评审会。教务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听取申请人PPT汇报并审查所提交的材料,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6.学院行政、党委会议讨论:教务处将评审通过的拟立项教材/专著情况提交学院行政、党委会议讨论。
7.立项建设:讨论通过后列入学院的教材建设计划。教材正式出版须取得出版社的批文和书号。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计划并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按《科(教)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学校引进的高水平博士出版的学术著作等成果由人事处负责认定或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教材建设立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材编写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拟申请立项的教材完成稿(全书的纸质稿样稿)一份;
(3)两名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或推荐书;
(4)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5)编写人员和拟出版教材的政治审查意见;
(6)《2022年自编教材和学术专著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
2.推荐学术著作出版立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术著作出版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拟申请立项的书稿清样一本;
(3)两名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或推荐书;
(4)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5)编写人员和拟出版著作的政治审查意见;
(6)《2022年自编教材和学术专著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版和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明辨楼KS312,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0版)》和《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执行。
五、其他
1.所有立项建设的教材或专著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年底之前正式出版,并以“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且标注“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教材建设立项资助”或“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及“农商书系”字样(出版后再加印其上的不算)。
2.凡存在抄袭、剽窃、著作版权纠纷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作者所得奖励,一切责任由编者自负。
赣农大商教发〔2022〕25 号关于2022年自编教材和学术专著立项申报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