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关于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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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教高字〔2019〕2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教育部从2017年开始开展一年一度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认定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中我省通过认定国家级课程22门。我省自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2016和2017年共支持立项建设233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到目前为止,233门立项课程只有98门课程上线,尚有135门课程未完成建设及未通过上线。

为切实扭转高校重立项不重建设的局面,省教育厅决定,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除已经通过上线运行的98门课程(见附件1)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无需重新申请,其余课程一律采取认定申报方式,申请认定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认定课程的范围为: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幵放的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认定工作注重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分类遴选认定。

二、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须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一)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2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大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置全面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科水平。课程内容更新和完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申报课程要求,确保申报、推荐课程质量。

2.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3.与高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数据,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各高校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校级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jxmooc@ncu.edu.cn,届时联系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得账户信息(见附件3)。

2.各高校被推荐教师于2019年2月25日至4月15日登录“江西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平台”(http://jxooc.fanya.chaoxing.com/)(以下简称“评审平台”) 实名注册,线上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5),按要求提供公共平台课程链接。

3.各高校校级联系人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校内审核后将加盖公章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江西省课程资源共享中心。

四、评价与认定

1.2019年4月25日前,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对各校提交的课程进行资格审查。

2.2019年5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在教育厅网站和“评审平台”公示后,发文公布2019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

五、认定后的应用与管理

1.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须一律应用于校际学分互认。各校要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作为优质教学资源积极引进,根据本校实际教学需要积极选用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全程在线学习,开展不少于2次/学分的线下翻转教学,完成在线课程的所有教学要求。

2.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须继续加强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省教育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3.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各高校对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教学团队,不得少于2万元补助(不含课程建设经费)。

六、申报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评审平台技术客服:付恬,电话:19970181260,申报咨询QQ群:928959434

(二)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系方式

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周明,电话:0791-83968197,13767001925。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教学主楼236室,邮编:330031

 赣教高字〔2019〕2号关于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1:(本科申报教师)江西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操作指南(2018年).pdf

附件3-1:(本科校级管理员)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操作指南(2018年).pdf

附件3-2:(高职高专校级管理员)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操作指南(2018年).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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