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关于开展 2020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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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教高办函〔2020〕2 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 号)精神,教育部从 2017年开始开展一年一度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认定 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中我省通过认定国家级课程 22 门。我省自 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已认定省级精品在线开放本科层次课程 310门、高职高专层次课程 226 门。现组织开展 2020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认定课程的范围为: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层次慕课课程,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020 年计划认定本科层次课程 200 门、高职高专层次200门,注重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分类遴选认定。

  二、课程建设原则

  1.突出课程育人,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

  2.已经入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入选国家级高职“双高”、省级高职“双高”立项专业(群)范围的,要加快加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一流课程的建设。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让优的更优、强的更强。重视特色课程建设,实现课程多样化。

  3.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建设一批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一流课程。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一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流课程。

  三、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须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有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各项活动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一名教师最多只能作为两门课程的负责人或团队成员。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有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全面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科水平。课程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申报课程要求,确保申报、推荐课程质量。

  2.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促进专业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实现价值引领、知识教育、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3.与高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数据,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各高校于 2020 年 5 月 10日前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校级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jxmooc@ncu.edu.cn。

  2.各高校申报工作联系人加入工作QQ群,群号:492023167,课程中心将组织集中线上培训并分配校级管理账号。

  3.各高校被推荐教师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日登陆“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jxooc.com/)(以下简称“评审平台”),下载阅读“评审平台”首页申报操作指南,完成线上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

  4.各高校校级联系人于 2020 年 5 月 28日前完成校内审核后将加盖公章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江西省课程资源共享中心。

  四、评价与认定

  1.2020 年 6 月 30日前,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对各校提交的课程进行资格审查。

  2.2020 年 7 月 15日前,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在教育厅网站和“评审平台”公示后,发文公布 2020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

  五、认定后的应用与管理

  1.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须一律应用于校际学分互认。各校要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作为优质教学资源积极引进,根据本校实际教学需要积极选用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全程在线学习,开展不少于2次/学分的线下翻转教学,完成在线课程的所有教学要求。

  2.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须继续加强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 5年。省教育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3.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各高校对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教学团队,不得少于 2万元补助(不含课程建设经费)。

  六、申报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 一)申报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评审平台技术客服:付恬,电话:19970181260;颜肖艳,电话:18676597499;教师申报技术咨询 QQ群:928959434

   (二)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周明,电话:0791-83968197,13767001925。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 999 号教学主楼 236室,邮编:330031

  ( 三)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本 科 高 校 联 系 人 : 教 育 厅 高 教 处 王 爱 星 , 电 话:0791-86765175。高职院校联系人:教育厅职成处张玲,电话:0791-86765152。附件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20年).docx附件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申报课程汇总表(2020年).docx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8 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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